李育民,湖南耒阳人,1953年生,中共党员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1985年1月获历史学硕士学位,留校任教至今。聘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历史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、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,以及中国史学会理事、中国孙中山研究会理事、湖南省历史学会副会长、湖南湘学研究院副院长、3044am永利集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等等。
承担博士、硕士、本科等层次多门课程的教学,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。主持教育部“‘三结合’理念下历史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”、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、省级教学团队、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,以及省级教改项目3项、校级3项;主编和参编教材、教辅3部,发表教研论文数篇。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、二、三等奖共4项。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,省级社科项目8项等等,出版《中国废约史》、《近代中国的条约制度》等各种著作20余种,发表论文100多篇;入选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”1项,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,以及省级优秀成果奖一、二、三等奖4项。
获“全国优秀教师”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湖南省“优秀教师”、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“教学奉献奖”、“明德教师奖”、湖南省“优秀社科专家”,以及湖南师大“科研标兵”、“十佳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、“十佳共产党员”等荣誉。2018年3月入选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。